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系列标准解读
一、标准制定背景
1. 顺应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求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进入转型发展时期,由数量增长阶段进入了高质量发展阶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消费品质量安全工作。2012年国务院颁布的《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明确提出“搭建产品质量安全信息收集网络,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舆情监控系统”。《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68号)也明确提出,“要以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早处置为目标,推进建立以风险信息采集为基础、风险监测为手段、风险评估为支撑、风险处置为结果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体系”。这些重要文件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的规范性、通用性、一致性提出了具体而迫切的要求。因此,该系列国家标准为系统化、规范化地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与风险监测工作提供了技术指导,对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同国际接轨、支撑我国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必要途径
国外发达国家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工作非常重视。目前,大部分发达国家均开展了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工作,并逐步建立了与消费品有关的监测和预警系统,为政府部门等相关机构开展消费品安全管理、制定消费品安全政策、消除消费品安全隐患,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而我国作为消费品生产、出口大国,经常有消费品被发达国家预警或召回,相关企业对此一直处于被动应对的状态,严重情况下甚至会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其他社会组织,如检测机构,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风险信息描述规范、信息采集方法和技术等,导致日常检测工作中大量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未得到有效收集和整理,为其流入市场后可能导致的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风险埋下了隐患。此外,我国在消费品质量安全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基础较为薄弱,部分技术瓶颈尚未突破,严重影响了我国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
二、标准内容解析
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系列标准由GB/T 35244-2017《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指南》、GB/T 35247-2017《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技术通则》、GB/T 30135-2013《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描述规范》、GB/T 30136-2013《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和处理指南》等标准组成。编制本系列标准主要是为了解决因为消费品多源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命名不统一、规范性差、一致性差等而导致的消数据难采集、难处理、难共享等问题,有效规范我国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处理、监测、研判、处置等过程,指导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促进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相关组织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共用、共享,提升我国消费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 GB/T 35244-2017《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指南》
该标准是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的顶层标准,规范了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的基本流程和方法,适用于开展消费品质量风险信息监督管理工作。
(1)风险信息研判与分级
风险信息研判内容包括: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产生的原因、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因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产生或可能产生的后果、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处置意见等五个方面。风险研判方法包括:工作研判、专业研判和集中研判。风险信息等级可分为一级风险信息、二级风险信息和三级风险信息。
(2)风险信息处置
风险信息处置包括风险信息通报、风险信息监测和风险信息跟踪。其中,风险信息通报包括报告上级部门、通报地方行政部门、通报相关部门和通报其他关节;风险信息监测包括对基础信息监测、对危害信息监测、对伤害结果信息监测和对附加信息监测;风险信息跟踪包括对暂无法作出研判结论的风险信息、已作出研判结论的突发风险信息、危害性呈严重化趋势的风险信息的跟踪。
2. GB/T 35247-2017《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技术通则》
该标准规定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的基本原则、信息监测对象与内容、信息监测步骤、信息监测技术方法等内容,适用于有关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活动。
(1)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步骤
相关部门依据本标准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应对信息进行识别、获取、预处理、分析与研判、呈现与保护等处理。
(2)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技术方法
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识别可采用流程图法、事故树分析法、幕景分析法等技术方法。进行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获取可采用调查采集法、专用系统采集法和定向采集法等技术方法。进行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预处理可采用联邦数据库、中间件、网络技术等数据集成方法;重复记录清洗、消除噪声数据、缺失数据清洗等数据清洗方法;平滑、数据泛化、规范化等数据变换方法;维规约、数值规约、数据压缩等信息预处理方法。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分析与研判可采用话题监测与跟踪、关联规则法、分类法、聚类法等信息分析方法;头脑风暴及结构化访谈、德尔菲法、层次分析法等信息研判方法。进行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呈现与保护可采用层次信息可视化、文本信息可视化、多维信息可视化等信息呈现方法;信息存储、信息保护等信息保护方法。
3. GB/T 30135-2013《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描述规范》
该标准规范了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信息结构、信息内容等,适用于各类组织对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发布所需的风险信息内容的规范化表达。
(1)核心信息
风险信息核心信息包括基础信息、危害信息和伤害结果信息。
(2)附加信息
风险信息附加信息包括对相关风险主体的详细描述信息、对导致使用者人身伤害的危害(源)的详细描述信息、对使用者人身伤害结果的详细描述信息、对导致伤害的原因的详细描述信息等。
4. GB/T 30136-2013《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和处理指南》
该标准规定了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的原则、渠道、方法、流程以及风险信息处理方法等内容,适用于有关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活动。
(1)风险信息采集
风险信息采集应坚持时效性、客观性、合法性、可追溯性、完整性等原则。风险信息可以采集消费者通过电话、网络、信件等方式向相关组织提供的风险信息;企业在消费品设计、生产、流通等过程中发现的风险信息;国内外各科研院所、检测机构等掌握或发布的风险信息;国内外与消费品质量监管相关的政府部门发布的风险信息等。风险信息采集方法可包括调查采集法、工具采集法、定向采集法、验证采集法等。风险信息采集程序包括确定采集渠道、确定采集策略和方法、开展风险信息采集。
(2)风险信息处理
风险信息筛选包括剔除重复信息、与本组织不相关的信息以及明显的虚假信息。将采集到的风险信息已包含的要素提取出来,同时明确还欠缺的要素。常见的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挖掘算法包括关联分析法、分类法、聚类方法等。风险信息存储应建立持续性机制,实现两级存储模式,可建立风险信息存储软件。
三、标准推广和应用
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系列标准的顺利实施,可为政府部门制定消费品监管相关政策提供重要支撑,促进各渠道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共享共用,规范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流程,增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也可为企业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提供依据,促进企业质量安全风险意识提升,带动企业品牌价值增加。另外,该系列标准也可为行业协会、第三方检测机构等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管理相关工作提供重要方法依据。
文章作者:宁秀丽、许应成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质量研究分院
转载自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科研动态《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系列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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