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经赤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是依法设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属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于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并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经自治区质监局授权成立内蒙古自治区巴林石监督检验中心和内蒙古自治区有色金属监督检验中心,承担全区的巴林石和有色金属的检验检测任务。
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中共赤峰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赤峰市直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赤机编发〔2020〕43号)、《关于印发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赤机编发〔2021〕52号)要求,整合原赤峰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原赤峰市药品检验所、原赤峰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原赤峰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4个事业单位相关职能和人员,组建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为市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原赤峰市产品质量计量检测所于2004年、2009年、2012年和2015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资质认定,取得了资质认定证书;原赤峰市药品检验所于2010年、2012年、2013年和2016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资质认定,取得了资质认定证书;赤峰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于2009年、2012年和2016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资质认定,取得了资质认定证书。合并后的赤峰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内部设置有办公室和综合业务科2个管理科室和食品检验室、轻工建材检验室、石化纺织检验室、药品检验室、保化检验室和元宝山综合检测室6个专业检验室。具有承担食品及相关产品、电线电缆、塑料管材、灯具、建材及建筑材料、轻工机电产品、保温材料、石油产品、化工产品、农资产品、纤维制品、纺织品、贵金属(巴林石)、有色金属、烟花爆竹、药品及包材、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煤炭、板材等产品的检验检测能力,可为社会提供科学公正的检验检测数据。